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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部分的老百姓来说,努力了半辈子,最幸福的莫过于买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在不少的房屋买卖当中,会出现已经交了订金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最终没法成交而引发的官司常有发生。那么民法典房屋买卖订金官司有效期多久呢?下文针对相关问题为您做了详细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订金官司有效期多久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设立房屋买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只存在约定的有效履行期限,而不存在所谓的诉讼时效。

房屋买卖合同诉讼管辖

依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房屋买卖定金最低是多少

房屋买卖定金并没有具体的标准,每个开发商收取的定金都是不一样,但是定金的最高额度是有标准的,那就是不超过合同价值总金额的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通过上述的解读,我们已经了解到,房屋买卖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当我们的买卖当中遇到不合法的情况时,可以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房屋买卖在合同没办法达成一致时,三年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看了以上的内容,若您对除此之外的问题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