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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工程的实施是有一定的期限规定的,一般来说当工程完工的时候要结算工程款,但是很多时候有些工程款一直拖欠或者赖账的情况从而出现工程款纠纷,那么工程款有时效规定吗?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工程款有时效规定吗

  施工单位追讨工程款是有时效限制的,追讨工程款的时效一般是三年,从施工单位知道工程款被拖欠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追讨工程款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追讨工程款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2)工程招投标文件;

  (3)工程报建、规划、国土、施工许可文件;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

  (5)施工图纸;

  (6)不可抗力证明文件及损失证明;

  (7)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日志;

  (8)工程量增减的签证;

  (9)设计变更的文件;

  (10)质量验收的证明;

  (11)工程进度付款凭据;

  (12)工程分包情况;

  (13)工程总决算书或分阶段结算书等;

  上述的证据都是在诉讼前就已经形成的,所以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这些证据材料的搜集、管理。

  用书面形式将工程施工的情况固定下来:

  1、如发生了设计变更的事实,就必须将相关设计单位、规划部门的书面原件保存下来;2、施工中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会议记录等,都应由各方参会人员签字并妥善保存;3、如果出现工期延长的情况,应当立即与建设单位等书面确定延长的缘由和处理办法,防止非施工单位原因而被建设单位当作拒付、少付或追究违约责任的理由;4、如出现连日的大雨或其它恶劣天气导致工程难以进行的,就必须让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做好签证的工作,对于被拒绝签证的,应当将原始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留档保存,便于日后索赔。

  案情简介

  2001年5月,某县建筑公司与公安局签订了一份预审楼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预审楼面积共668平方米,工程造价10万元,当年6月1日开工,当年10月底竣工,当年11月9日,双方对该工程交接验收。11月13日,双方进行结算:预审楼工程造价10万元,公安局院内其他修缮工程2641.92元,计102641.92元,扣除公安局供料等价款,实际结算为94543.91元。预审楼竣工后,建筑公司继续给公安局搞建筑,截至2003年底以前,又完成大小工程7项。其中前三项工程有书面合同,四项为口头协议。公安局将上述建筑陆续投入使用。2004年5月,双方对后七项工程进行了结算:工程造价277590.38元,扣除公安局供给的各种材料折款、水电费、实际结算为247070.69元。总计建筑公司为公安局建设工程的全部工程造价,双方实际结算为341614.6元。公安局自2001年至2003年先后九次付给建筑公司工程款240117.13元。以后建筑公司又多次催付余款,双方发生争议。

  判决结果

  建筑公司于2006年10月诉诸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公安局于2007年7月又付给建筑公司5万元,现尚欠建筑公司工程款51497.47元。建筑公司要求公安局立即付清工程款,并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19328.9元。但公安局称,已经付清了所有工程款,建筑公司所列施工项目中有四项没有依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所连续签订的数项合同均为有效合同。有的工程项目没有签订合同,甚至在缺少技术资料的情况下急于施工,这种做法是不妥的,双方对此都负有责任。但这些工程早已完工并且已投入使用,而且对所有工程已进行了结算。公安局拖欠工程款没有道理。公安局提出其它反诉理由,缺乏根据,不能认定。建筑公司要求公安局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和银行利息,应予支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判决;公安局付给建筑公司工程款50556.67元和工程款的利息。本案诉讼费由公安局承担。

  评析

  关于本案口头合同的效力问题。《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3条规定:“承包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承包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这说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当是书面的,否则,原则上合同无效。但规定“应当”不同于“必须”,因此法律承认一定条件下的非书面承包合同的效力。其中一种情况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口头协议,合同履行也较顺利,无权利义务的争议。本案中的武警营房、车房、厕所、监舍的走廊维修建筑即是采取了口头协议,但公安局早已投入使用,并进行价款结算。因此可认为该项合同与本案中的书面合同一样,都是有效的。发包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工程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因此,工程价款结算后,公安局无理拒付工程款,应负违约责任。

  通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按规定是有工程款支付期限的。诉讼期限一般为三年,法律有相关规定。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