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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日热线消息 佳节与家人朋友小酌几杯本无可厚非,但酒后驾驶机动车却是违法行为,因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进而无端谩骂、殴打交警就更是错上加错了。1日,天桥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了这样一名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嫌疑人。

  1日下午5时许,新城派出所接到报警:在济泺路与清河北路路口,一名正在依法处理一起交通事故的交警遭到肇事人员的无端谩骂和殴打。接警后,民警冯勇、欧阳连生立即 驾驶警车赶到现场,发现一名青年男子一边撕扯交警的警服一边对其进行谩骂。民警当即上前制止了这名满嘴酒气的青年男子的违法行为。

  经过讯问,民警了解到:青年男子名叫于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济泺路与清河北路路口时,与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士相撞,所幸双方并未受伤。但因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便拨打了报警电话。当天桥交警大队事故科交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理这起交通事故时,于某无端对交警进行谩骂,进而撕扯交警的警服,并飞起一脚踹向交警的腹部,将交警踹倒在地。交警从地上站起来后,于某还是不依不饶地继续撕扯交警的警服,并扯下了几枚交警警服上的纽扣。

  民警当即依法对于某进行口头传唤,但是于某却拒绝跟随民警返回派出所,并将民警的小臂抓伤。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只得强行将于某押上警车带回派出所。根据鉴定结果,交警部门确认于某系酒后驾驶。

  目前,天桥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已对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记者 高红日 通讯员 王兵 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