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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属:“被警察带走几小时后,人就疯了” 交警:处理符合程序

  夏定元坐在院子里呆若木鸡,头上勒着纱带,说这样就不头疼了。2007年12月因为车祸纠纷被交警带到绍兴上虞交警大队小越中队后,夏定元就精神失常。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上周,接到夏定元家属的热线反映后,记者前往上虞采访。记者 陈善君

现状

  老汉精神失常,离家出走还摔伤

  夏定元68岁,家住上虞市小越镇赵巷村。记者赶到时,他正坐在院子里,头上勒着一根白纱绳,夏妻端来饭碗给他用勺子喂食。吃完东西,夏定元忽然站起来,步履蹒跚地朝小屋缓慢走去。

  “他怕见陌生人!”夏妻说,“他把包在手上的纱布当绳子勒到头上,说这样头就不疼了。”

  据其家人介绍,夏定元从2007年末一起车祸纠纷后,精神失常,严重时大小便失禁,去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治疗后有所好转,但病情还是时有发作。今年1月20日下午5点,夏定元趁妻子炒菜时离家出走,直到晚上10点,才被余姚市交警送回家。因摔倒而受伤流血的夏定元当晚就住进了医院,并被下达了病危通知。此后,虽性命得以挽回,但精神疾病更加严重了。

  夏妻说,发作时嘴里嘟囔着“包公”、“关公”什么的,不肯吃饭,还砸家里的门窗。

起因

  收废铁老汉和卖橘老太发生车祸纠纷

  夏定元原是收废铁的。夏家人说,2007年11月12日下午,夏定元骑着收废铁的三轮车回家,经过小越镇政府旁越兴路的一处小桥时,发现装载的铁末子掉下来了,于是下车查看,却看见10米远处有一个骑小三轮的老太摔倒在地上,于是过去将其扶起来。

  对此,当事人陈金凤却对记者说,她骑小三轮去菜市场卖橘子,夏定元从后面载着高高的一大车铁末子超上来,“那铁末子被装成一袋一袋,篷下面放满后,在篷顶上还放了六袋!”因为上坡路陡,篷顶上两大袋约二三十公斤的铁末子掉了下来,一袋砸在她的三轮车上,另一袋砸在她的身上。当时夏定元求她别报警,并允诺会作出医疗赔偿。医院检查后发现陈金凤锁骨骨折。夏定元事后负担了13000元医疗费。

发展

  22天后交警介入调查,老汉精神失常

  陈金凤以卖橘为生,受伤后橘子卖不掉,损失不少。陈家提出误工费、营养费等赔偿,而夏定元只答应给医疗费。对此,陈家儿子还找夏定元签下了“负全责”的字条。夏定元家人说,夏定元曾说过,签下字条是因为害怕。

  陈家人私了失败,于是向上虞市交警大队小越中队反映,希望他们处理此事。陈夫说,通过交警几次叫夏定元到中队谈条件,夏都不理。

  2007年12月4日(事故发生22天后),陈金凤的儿子又到夏定元家谈赔偿一事。

  “下午2点,门口来了一辆警车,下来陈夫和两名交警。当时交警没出示任何证件,喊着夏定元在哪,把身份证带上跟我们走!”夏妻说,夏定元就被带到了小越交警中队,做了笔录,直到晚上五六点钟,她骑三轮车到交警中队接他回家。“一回到家,人就成了疯子,在院子里捡垃圾吃,还啃树皮,跑出家门与马路上的汽车赛跑。第二天大小便失禁,开始胡言乱语。”夏妻说。

家属说法

  “民事纠纷不应由交警来处理”

  夏定元家人说,在向交警部门反映夏定元精神失常问题后,2007年12月23日,上虞交警大队出具了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夏定元对事故负全责。夏家人认为,时隔一个多月,交警介入,现场已经没有了。他们对所谓经过现场勘查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有异议,而且认为交警在夏定元精神失常情况下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不妥。

  夏家人还认为,交警在一方当事人的指认下,上门将另一方押走的做法是错误的。

  夏家人认为,夏定元是收废铁的,让他拿出13000元医疗费,而且一次次遭对方索赔,心理压力已够大。“就算是我父亲的责任,也应该是民事纠纷,应由派出所或法院处理!”为此,去年家属多次向交警部门索赔,最终无果。

交警说法

  “符合程序,患病与警方无关”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上虞市交警大队小越中队,在事故处理民警室碰到了处理夏案的诸姓交警,他拒绝采访。

  中队一位负责出警的交警对记者说,事发后他们出警,但可能当事人想私了,就没有介入。后来调解不下来,当事人向警方报告,警方介入处理是符合处理程序的。处理过程中,肯定要将双方叫到一起调解,但是一方不来当然是上门去叫了。然后双方再做笔录,实在调解不成就建议他们起诉。

  对于后来患上精神疾病,一名交警认为办案程序正常,患病与警方无关。

律师说法

  交警无权强制带人 处理上有问题

  对此,浙江天职正律师事务所徐姓律师认为,交警处理上存在问题。首先一方当事人不愿配合,警方进行调查或者调解应该上门做工作,何况双方当事人都在现场,可以当场调解,没必要也没权力强制带走一方当事人。第二,在一方当事人精神失常情况下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