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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简析

(一)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通常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汇总后编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是在招投标活动中对招投标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重要文件,是招投标活动的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制专业性强,内容复杂,对编制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有着很高的要求,能否编制出完整、严谨的工程量清单,直接影响到招标的质量和招投标活动的成败。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结合市场价格、企业定额或消耗量定额,考虑企业的管理费和利润,并结合当前市场的材料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平均消耗量定额和企业自己的定额、各种风险因素等,进行报价。

(三)工程量变更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合同约定以外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